一般不動產買賣交易平均耗時約1.5個月,這段過程中若是沒有專業公正的第三方履保單位執行買賣價金的獨立管理,則有可能在漫長交易過程中發生產權爭議,提高交易風險。
傳統不動產買賣交易風險有:
1.房財兩空:假買方或賣方真詐欺、2.追款無門:交屋過戶過程中斷期款、3.有爭議產權:產權有爭議已付價款要不回來、4.價金分配混亂:多為買方或賣方,價金分配混亂、5.屋主超貸:屋主元貸款金額超過成交價、6.一屋二賣:賣給你又賣給他,已付價款追討不回來也無法過戶、7.賣方收不到尾款:房屋過戶後,買方避不見面,賣方拿不到尾款等......
故就不動產交易之買賣雙方所簽立契約內容,保障其買賣價金之安全,並確保買賣當事人依約取得應得價金或產權之權利,由建經公司站在公正第三人的立場做好監控安全及流程控管的責任,並由給予保證書,為不動產買賣交易安全有更嚴密、更安全的把關!
一、買賣價金履約保證
(一)履約保證的特色:
係在不動產買賣交易過程中由公正、獨立的建經公司(第三者)擔任保證人,在交易過程中,依據買賣當事人簽立之合約內容,執行價金收付及保管作業,並由建經公司於存款銀行開立專戶保管價金,確保買賣價金安全無虞及交易過程的透明化與安全性。
(二)強調消費者權益
提供消費者不動產交易安全新模式,保障消費者權益。
(三)公正與安全的價金管理
買賣價金係依信託法的規範分帳列管,價金的管理具透明化與獨立性,強化價金管理的公正性與安全性。
(四)交易輔助人的公正性與獨立性
物件承作條件寬廣,作業迅速具實務彈性,並將作業的地政士,納入整體交易安全規範的運作機制內,使其交易輔助人的角色更具公正與獨立性。
二、保障對象
就不動產交易之買賣雙方所簽立之合約內容,保障其買賣價金之安全,並確保交易當事人依約取得應得價金的權利。
三、建經公司之責任
(一)全程控管價金
對履約保證專戶內之買賣價金於交易流程中全程控管。
(二)查證與認定
對買賣雙方權利義務履行之結果負有查證與事實認定之責任。
(三)交付或返還價金
依據買賣雙方簽立的合約及相關法令執行價金之交付或返還作業。
四、買方的保障
(一)保障價金
履約保證專戶控管購屋價款,在交易過程中,價款不會被賣方任意動用。
(二)違約時,買方權益的維護
賣方違約,經買方依約完成解除契約程序,建經公司即將買方已支付之價款結算後加計利息返還買,確保買方在依約履行卻未能取得房地時,能完整取回已支付價款,為買方權益作最周全的維護。
五、賣方的保障
不因買方違約行為,影響賣方取得或沒收已付價款之權利。
(一)簽約後至買方貸款核撥前違約
賣方經過合法程序書面催告解除契約,沒收已付價金確定,建經公司即可將專戶價金扣除賣方應負費用後,由賣方沒收買方已付之買賣價金。
(二)過戶後且貸款核撥後違約
第一階段:賣方提起請求給付價金尾款之訴訟後,即可通知建經公司將專戶價金扣除賣方應付費用後,由賣方沒收。
第二階段:賣方取得請求給付價金尾款之確定判決,即可請求建經公司將應給付之尾款扣除標的物尚未清償之債務及相關費用後給付賣方。
六、履約保障專戶帳戶建立
(一)以第三方公正單位獨立建立專戶
履約保證制度最重要之精神即為由第三方公正單位獨立保管價金,若開設買賣方個人名義之帳戶,無疑讓買賣方取得擅自動用價款之權利,建經公司獨立依約管理履約價款之功能將無從發揮。
✔ 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圖---點圖看放大➷➷➷
不動產價金履約保證制度,透過此項保證制度,買方依合約將購屋價款存入個案獨立的履保專戶,賣方則將產權文件交付專業地政士保管,交易過程中由建經公司以專業的公正第三人立場,依買賣合約控管資金及流程,並承諾保障買賣雙方交易價款的安全,由專業地政士辦理登記程序,'讓買賣雙方都保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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